目前揭露的關鍵錄音、公文、事證均直指,新北中和兩歲童恩恩就是因為新北市衛生局、消防局的延誤,不幸染疫身亡。監察委員趙永清、葉大華、蘇麗瓊提案糾正衛福部與新北市政府,促請檢討相關缺失。糾正案文直指,新北市政府拒絕提供恩恩家屬相關錄音檔,對於相關疑點未能積極督促所屬妥為說明,有傷政府威信,處置失當。
糾正案文指出,衛福部及新北市府未盡主管機關職責。包括疾管署所發布的「感染管制措施」禁止居家隔離或檢疫者自行就醫,該措施沒考量到兒童特殊情形。恩恩家屬兩度進線1922防疫專線,客服中心2個半小時後,始將通報資料登錄於系統,才通知疾管署區域管理中心和新北市衛生局。
新北市消防局未落實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及確實遵守消防署所訂「消防機關應變指引」,難卸疏失之責。該案情況危急,然錄音譯文顯示,新北市消防局與家屬間之往來通話及消防局與衛生局間的往來通話,聯繫處理過程中,竟有6通電話重複確認個案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地址等個資,顯示行政效能不彰。
家屬質疑恩恩當時病況危急,新北市消防局堅持等待衛生局指定醫院,才派遣救護車,抵達個案住家時隔81分鐘,要求查明真相,非無理由。新北市政府未具體說明理由及法律依據,任由消防局以恩恩家屬非當事人為由,拒絕提供機關間聯繁錄音檔或完整錄音譯文,不僅行政處分有不符明確性之程序違法,實體上亦缺乏正當性。新北市政府對於相關疑點未能積極督促所屬妥為說明,有傷政府威信,處置失當。
監委趙永清指出,該案在調查過程中,有見面聽恩恩爸爸意見,也有新北市議員來監察院陳情、前消防員提供資料及證據。外界及家屬質疑大致3點。首先是新北市政府自創「消防局須先聯繫衛生單位方能派遣救護車」之內部規定,該府衛生單位又無專人處理,導致消防人員無法及時聯繫而延誤就醫。
次為新北市政府於事發後以各種理由搪塞,拒絕提供機關間聯繫錄音檔,企圖掩蓋真相。最後是家屬至消防局聽取錄音時,該局動員科室人員「網內互打假報案」,造假演出且影響救災勤務。
趙永清提到,消防局當天兩次聯絡衛生所都無接通,直到下午6時25分才聯繫到衛生局,距離家屬首次119報案已經25分鐘後,直到7點6分才開始派車,7點18分抵達個案現場,27分才送到雙和醫院。從調查報告來看,行政機關在中央和地方都有要糾正及檢討之處,恩恩案沒有得到迅速和立即處理,實在令人感到不捨。
監委蘇麗瓊批評,新北市政府製造消防中心很忙亂情況,這是令人無法接受,毫無同理心。從恩恩案可以看到兒童的脆弱性,為何公務機關之間互相都連絡不到,應該要充分授權。
記者鄭信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