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遭控占用國有地,並在一塊位於都市計畫保護區的土地設置停車場,引起社會爭議。而昨(28)日,市府前往現場勘察,發現這一個月的時間並沒有具體改善作為,將裁處6萬元罰鍰。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城鄉局表示,針對民眾陳情汐止區水源路2段在保護區內違規設置停車場情形,經市府發函勸導違規行為人及土地所有權人,要求1個月內限期改善,市府今天上午邀集交通局、農業局、城鄉局辦理稽查,現場沒有具體改善作為,將依照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裁處違規行為人6萬元罰鍰。
報導中也說到,此外,黃國昌住家的透天厝位於非都市計畫區的保護區,遭國有財產署認定侵占國有地,面積約93平方公尺,連同鄰房8名佔用人,市府地政局上個月也發函佔用人,要求30天內恢復合法使用。地政局表示,黃國昌日前收到限期改善的公文後提出意見陳述,希望獲知自家土地與國有地的界線,以利後續移除國有地上的佔用物,地政局已於8月21日上午會同國產署及黃國昌的代表人,於黃國昌住處明確告知界址點位。
據轉述,黃國昌代表人允諾,將會自行移除占用物。由於限期改善期限至9月7日,屆期地政局將前往勘查,若未改善將開罰6萬元。
記者林育成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