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7)日,行政院會通過「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與「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以改善行人道路安全。預計在半年內統整全台600個危險路口與路段進行優化,也期盼在2030年前,將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降低30%。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分短、中、長期推動,短期項目須於半年內完成,包含提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預定九月送立法院審議;成立院級「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提出四年四百億「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改善行人交通工程。
報導中也表示,另「盤點行人交通安全設施優先改善項目」,包括六百處危險路口與路段優先改善,其中直轄市二百處、非直轄市二百處與公共運輸場站、學校周邊及高齡者等行人活動聚集地區共二百處,改善進度半年公告一次。
中期項目須一年內完成,包含制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每四年訂定「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監理部分將「強化人車監理管理機制」,包括違規紀錄嚴重者恢復短期換照及須參加道安講習,擴大機車駕訓與道路安全駕駛訓練;以及擴大「公路公共運輸補助」,如增加補助經費及修正補助制度,優先建設中南東及離島公共運輸環境。
記者林育成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