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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勾手健身教練、共吃冰都不算外遇 結局敗在1件事 | ETtoday社

人妻勾手健身教練、共吃冰都不算外遇 結局敗在1件事 | ETtoday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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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人夫不滿鄭姓健身教練明知妻子已婚,仍在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間有多次不當往來,例如勾手逛街、共吃一碗冰、騎車摟腰等等,對方甚至讓妻子在家中過夜,頻率高達1周5天,憤而決定提告求償50萬元。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逛街、共食等行為尚可視為朋友之間的互動,但在家過夜顯然已經踰矩,最終判鄭男應賠償15萬元較為適當。

新聞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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