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0)日,行政院會拍板確定財政部所提出的「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該草案將針對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再延長2年至2025年6月14日止。而此草案也被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財政部說明,為達成節能減碳綠色消費之政策目標,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自2019年6月15日起購買節能電器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間2年至2021年6月14日;2021年5月26日修正展延實施期間至2023年6月14日止。
報導中也提到,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2023年2月底止,已退還減徵節能電器約749萬台,減徵稅額約124億元,創造節電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惟據經濟部評估,目前10年以上老舊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仍有835萬台,占家庭現存數量達25%,為持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並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再延長2年至2025年6月14日。
此外,貨物稅條也修正第31條,刪除逾期繳納貨物稅加徵滯納金計徵方式及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等規定,回歸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辦理。
記者林育成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