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中常委、前立委蕭景田涉嫌出資替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林杏兒買票,29日遭士林地檢署發布通緝。神隱多日的蕭景田昨(3)自行到案,士檢訊後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院裁定800萬元交保。林杏兒則已於30日遭士檢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國民黨士林北投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涉嫌以1萬元向里長買票,士檢選後曾約談曾繁川到案說明,訊後聲押禁見,但法院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5萬元交保。
士檢指出,檢察官偵辦曾繁川、蕭景田賄選案,12玥21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被告住居所等處,並陸續約詢曾繁川及該選區里長候選人共33人,也以證人身分通知林杏兒到庭。但蕭景田已逃匿,29日正式發布通緝。
士檢揭,曾繁川、蕭景田為求林杏兒順利當選,以1萬元、6000元不等代價,要求選區內部分里長候選人投票支持林杏兒並幫忙拉票,林杏兒後來也順利當選。士檢經接獲相關情資後,除就曾繁川、蕭景田的買票犯行深入釐清、縝密查證,也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向士院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以杜絕選舉舞弊,維護選舉制度的公正性。
士檢昨說明,蕭景田自行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其嫌疑重大,也有逃亡、滅證、串證之虞,正式向法院聲押禁見。
士院認為,根據多名里長證述等證據,足認蕭景田嫌疑重大;且蕭景田先前在調查局人員前往住處搜索時,從後牆翻越離開,足認有逃亡之虞,因此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裁定800萬元交保。
蕭景田曾涉1984年殺警案,當時其為彰化縣社頭鄉代會主席,同車其他3人都是無業青年,結果以殺人罪被訴的只有其中2名青年,蕭被依運送屍體罪判刑2年。
記者鄭信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