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辭立委 依法3個月內須完成補選 | 政治 | 中央社 CNA 中央社 2 年前 正能量 45% 55% 負能量 投入台北市長選戰的國民黨立委蔣萬安今天宣布辭去立委。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規定,蔣萬安留下的台北市第三選區立委必須於3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 繼續閱讀 新聞來源:中央社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