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4 月 11th, 2024

著作權人

政院拍板!民眾在公園跳舞播音樂「合法」 但營利使用則「違法」 |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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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8)天通過經濟部所提《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國人在公園等戶外場所跳舞,只要攜帶自己的設備播放音樂,屬於合理使用;但如果在大賣場或超商等店家透過電腦播放YouTube影片給客人觀看,則屬於營利行為,則違背新訂定的「再公開傳達權」。 經濟

新聞來源:新頭殼 New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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