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退將收中國政協獻金挺馬 羅文山輕判2年免囚定讞
陸軍退役中將、前「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羅文山,曾違法收受中國全國政協委員許智明、香港人士何飆的政治獻金839萬元,在報紙頭版廣告支持馬英九競選總統。台北地院輕判其2年半,高等法院更輕判2年,並可易科罰金72萬元。最高法院昨(29)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羅文山為陸軍官校28期,曾任裝甲兵學校校長、聯勤副總司令、國防部常務次長、第3屆國大代表;2007年3月至2014年12月間擔任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金主許智明為香港學者,也是中共全國政協委員,身兼富凱能源、嘉浩、聯力等3個集團主席、馬達加斯加名譽領事。
判決認定,羅文山明知許智明與何飆是香港居民,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政治團體不得收受香港居民的政治獻金,並應於收受後的2個月內申報繳庫,卻從2008年5月起,3度收受許智明200萬港幣、何飆13萬港幣,共約新台幣839萬元,羅侵占其中100萬元匯至妻子帳戶。
台北地院認為,依4件違法收受政治獻金罪、1件業務侵占罪,各判刑8月至1年2月,5罪合併判羅文山有期徒刑2年半、褫奪公權2年,沒收839萬餘元犯罪所得。
高院居然考量羅文山高齡85歲,患有心臟病,生涯長期貢獻軍旅,輕判2年,並可易科罰金72萬元。
檢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記者鄭信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