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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小雞返台不再追訴?律師舉「1網紅」為例:待檢察官認定 | 社會 |

晚安小雞返台不再追訴?律師舉「1網紅」為例:待檢察官認定 | 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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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晚安小雞」與阿鬧柬埔寨直播造假案,西港初級法院16日裁定,晚安小雞與阿鬧因觸犯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遭判2年有期徒刑,且須罰400萬瑞爾(約新台幣3萬元),刑滿後再驅逐出境。至於2人回台後是否會被台灣法律追訴,台灣刑事局透露,2人返台後因已過追訴期,所以不會再被台灣司法機關追訴,不過律師有不同見解。

新聞來源: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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