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詐騙 立院三讀無正當理由收集帳戶最高關5年 | 社會 | 中央社 C 中央社 CNA 1 年前 正能量 37% 63% 負能量 為打擊詐騙,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增訂無正當理由收集帳戶、帳號罪,對收簿集團做獨立刑事處罰規定,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 繼續閱讀 新聞來源:中央社 CNA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