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收錢 陳超明貪污重判7年8月、趙正宇逃稅判6月 | 社會 | 中央社 2 年前 正能量 48% 53% 負能量 立法委員陳超明及趙正宇被控分別以政治獻金專戶收錢,陳超明收受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恒隆新台幣100萬元賄賂,北院今天判7年8月;趙正宇仲介土地收下221萬元,逃漏稅遭判6月。 繼續閱讀 新聞來源:中央社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