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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獻金收錢 陳超明貪污重判7年8月、趙正宇逃稅判6月 | 社會 |

政治獻金收錢  陳超明貪污重判7年8月、趙正宇逃稅判6月 | 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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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陳超明及趙正宇被控分別以政治獻金專戶收錢,陳超明收受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恒隆新台幣100萬元賄賂,北院今天判7年8月;趙正宇仲介土地收下221萬元,逃漏稅遭判6月。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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