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遭判有罪 陳超明錯愕、徐永明遺憾 | 社會 | 中央社 CNA 中央社 2 年前 正能量 44% 56% 負能量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國民黨立委陳超明7年8月徒刑,陳超明發布聲明指出,檢察官承認本案並無貪污對價的直接證據,一審法院竟可以判他有罪,實在讓人錯愕。 繼續閱讀 新聞來源:中央社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