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陳之漢罵王炳忠 判賠30萬元、刊登判決3天 | 社會 | 中央社 中央社 2 年前 正能量 29% 71% 負能量 網紅「館長」陳之漢涉以不雅文字罵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一審判拘役30天。民事判決今天出爐,陳之漢需賠新台幣30萬元,在社群媒體刊登民事敗訴判決3天、設成置頂貼文。可上訴。 繼續閱讀 新聞來源:中央社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