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假冒名人詐騙 黃琪判有罪並強制工作3年 | 社會 | 中央社 CNA 中央社 3 年前 正能量 48% 52% 負能量 本名黃照岡的黃琪涉嫌假冒香港首富李嘉誠秘書等名人名義詐欺。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黃琪有期徒刑1年4月、併科罰金10萬元,得易科罰金部分1年2月徒刑、強制工作3年。可上訴。 繼續閱讀 新聞來源:中央社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