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 11 月 11th, 2023

翁茂鍾案第二波懲處》27法官、4檢察官、10調查官有違失

富商翁茂鍾與司法界爆發不當來往,司法院1月18日公布首波20名違失名單,有7名法官遭移送監察院;昨第2波27名違失名單,其中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遭移送監察院,但26名法官則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富商翁茂鍾與司法界爆發不當來往,繼司法院、法務部同步於1月18日公布首波違失名單後,昨(7)公布第2波違失名單,計有27名法官、4名檢察官、10名調查官,包括前大法官蔡清遊、前檢察總長吳英昭、前法務部長曾勇夫;其中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遭移送監察院,26名法官則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1月18日的首波違失名單,包括20名法官、2名檢察官、9名調查官。有7名法官、1檢察官遭移送監察院,2名檢察官、1名調查官移送檢方調查。

此次司法院認定,本次有5位大法官涉案,其中蘇俊雄已歿,不予討論;其餘4人分為退休的池啟明、陳新民、城仲模、優遇的蔡清遊,經討論蔡清遊應予懲處,但罹於時效,不予懲處。餘無違失。

法官部分,認定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違失情節重大,決議移送監院。其他25名法官曾與翁茂鍾往來,但情節較輕,未達重大程度,故人審會議決只要行政懲處;惟因違失行為時點距今已超過5年,罹於時效,最後決議不予懲處。

法務部指出,前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李錨曾辦理翁的炒股案,仍與翁不當飲宴和收受贈送襯衫,將移送檢方偵辦和查明行政責任。

前檢察總長吳英昭被查出任職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時,其妻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仍須由最高檢察署查明相關責任。

曾勇夫則在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任內,與翁頻繁飲宴、收受翁贈送襯衫。

秦台生、宋海嘯和吳明雄3位調查官,則被查出疑涉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法務部將移送調查局查處。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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