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 12 月 6th, 2023

反送中集會未獲批准 黎智英等9人被定罪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9位民主派人士2019年8月參加「反送中」運動集會和遊行,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香港法院裁定,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7人兩罪皆成立,但准7人保釋,並延至16日宣判。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9位民主派人士2019年8月參加「反送中」運動集會和遊行,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香港法院昨(1)裁定,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7人兩罪皆成立,但准7人保釋,並延至16日宣判。

拒絕認罪的7人為黎智英、李柱銘、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主席暨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律師吳靄儀、立法會前議員「長毛」梁國雄、何秀蘭、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

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亦兩罪皆成,同樣16日判刑,但因他案還押;區諾軒梁耀忠則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換取不起訴「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李卓人稱,一旦被判入獄,將會是一生的榮耀及驕傲。何秀蘭說,相信港人的言論及表達自由將會越來越萎縮,但香港人一定可以找到方法將香港變得更好。

控方指稱,警方只就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沒有批准遊行。法官指出,該集結明知警方反對卻執意而行,由「指定領袖」帶頭出發,名義是往地鐵站「疏散」,卻從未指示人群由地鐵站離去,還沿途高聲重申遊行權利,最後在遮打道終點放下橫額宣告結束,故本質為違反「公安條例」的「未經批准集結」。

陸委會對判決表示,對於香港民主人士的境遇感到無比沉痛,嚴正譴責所有打壓不同意見、殘害民主人權的作為。即便當權者企圖在香港擴散寒蟬效應,也無法阻擋普世價值的大勢所趨。總統府也對北京當局繼續侵害香港的民主及人權,限縮香港人民集會遊行權利的作為,表達高度遺憾和譴責。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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