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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Re: [新聞] 黃國昌再揭私菸府幕僚涉案!總統府斥:

99Re: [新聞] 黃國昌再揭私菸府幕僚涉案!總統府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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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eann (古美門上身)
時間:2019-09-26 08:12:24

看到私菸案又開始爆了 板上好像很多又開始帶反中跟香港反送中風向 真是有趣

總統府 政務任用的諮議 林家如 https://imgur.com/PLjVoFz

https://imgur.com/Va7exDX 這是她手捧蔡總統論文的英姿

想不到這位小姐 菸抽這麼大 一口氣就買了37條菸

總統府說這位 政務任用的林家如諮議是 個人免稅品購買 未涉刑責

但她的菸似乎就是在黃國昌口中 那些不在檢方扣押的私菸耶

請問她是怎麼帶這37條菸 進入 境內呢?

基本上她超帶這37條菸入境就已經觸犯菸酒管理法的輸入私菸罪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81558
20條就被判了四個月 請問37條應該要判幾個月?

第45條
輸入私菸、私酒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
千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她如果是利用自己是總統府人員因為利用國安通道挾帶超過法律允許帶入境菸數

利用自己職權機會 圖自己的不法利益 這是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 第五款喔!!!

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
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靠邀 這可是五年以上的重罪耶 她利用自己是總統府人員跟吳宗憲一樣 上網去登記免稅菸

然後後來利用的職權機會把這37條違反法律的菸帶出去 你跟我說這不算貪汙?!

懂法律的人都知道,她的問題不是單純的超買而已,反而如果她只是跟著吳宗憲一起團購

刑責還不會那麼重 今天問題是 她自己上線去網購這些菸然後又利用職權機會挾帶出關

如果這種事情不追究 是不是以後在機場工作的公務員都可以比照辦理?!

另外如果買私菸是這些國安人員的陋習而已 為何蔡英文帶進來了總統府政務人員也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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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在823的公告只是說 吳宗憲以外另外買菸的人 另案偵辦而已 哪有說無涉刑責…

希望國昌老師 繼續追這個案子 總統身邊竟然有這麼大隻菸蟲 感覺小英真的很危險

還是快吃幾塊芒果乾 壓壓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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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Ptt 批踢踢實業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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