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1 月 1st, 2024

硬凹!引港版國安法罷捷惹議 國民黨竟瞎扯是台灣國安法

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則在臉書貼出中選會的罷免公報強調,上頭載明罷免理由就是「第21條」,並非罷捷團體、鄭照新所稱「2-1條」。

韓粉發動罷免高雄市議員黃捷,理由之一竟然是違反「港版國安法」。然而,罷捷總部發言人徐尚賢、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鄭照新都瞎扯這是將台灣的「國安法」第2-1條誤寫為第21條;無視「國安法」的維護對象,並不包括境外,徹底自打嘴巴。

鄭照新昨(3)聲援罷捷總部,強調他們澄清過很多次,黃捷是違反「國安法」第2-1條,並非21條。

然而,罷捷理由書已清楚載明,第5點即為「違法介入港暴進行物資募集,對中態度嚴重雙標」,指控她「募集物資部份明顯違反國安法第21條」。

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則在臉書貼出中選會的罷免公報強調,上頭載明罷免理由就是「第21條」,並非罷捷團體、鄭照新所稱「2-1條」。她表示,原來罷免是國民黨策動的,還要國民黨發言人幫忙辯解。那國民黨之前支持香港,難道是假的嗎?

雖然罷捷團體、國民黨硬凹這是台灣「國安法」第2-1條之誤寫。然而,「國安法」第2-2條也明確規定,國家安全之維護,應及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網際空間及其實體空間。也就是說,黃捷等人資助香港的行動,完全與台灣的「國安法」無關。

罷捷團體、國民黨這種自打嘴巴的宣示,反而是欲蓋彌彰,更凸顯他們附和中國官方立場的進退失據。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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