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 11 月 10th, 2023

複數選區能這樣罷免嗎?原來門檻應該這樣算

資深媒體人曾韋禎直指,複數選區的罷免門檻一定要修法提高,才能維護選舉制度的公平性。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16日以不到26%的同意票遭到罷免成功,引發外界思考多席次的選舉,是否也能適用單一選區的罷免門檻?資深媒體人曾韋禎直指,複數選區的罷免門檻一定要修法提高,才能維護選舉制度的公平性。

曾韋禎今(18)發文指出,現在罷免的門檻是同意票須超過25%,這個基礎完全是單一選區下的思考。用最單純的模式來分析,單一選區是2選1,爭取過半支持;要罷免的話,則需要另半沒支持的,過半出來同意罷免。

他接著推算,在多席次選區下;以兩席來說,最單純的模式是3選2,所以只要爭取超過1/3就能當選;要罷免的話,就是要沒支持的2/3,過半出來同意罷免。

他指出,這樣做的原理是,有的選區是十幾席,當選基礎是8%,可能就是唯一的小黨;如果大黨要集體封殺的話,很容易就能把小黨都幹掉,那就違背複數選區的設計基礎。

依最簡單的罷免邏輯來算,4席以上的選區,門檻就要提高到40%了;像中壢那種11席的,至少要45%才合理。

曾韋禎一一計算出不同席次下的罷免門檻後指出,為了維護選舉制度的公平性,絕對有需要立即修法調整複數選區的罷免門檻。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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